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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用指南
财务报销知识普及专题第二期:酬金发放报销业务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4-05-11    作者:财务管理处   点击量:

新的一月又开始啦,与师生朋友们最紧密相关的酬金报销业务已经启动!您是否对于酬金报销存在诸多疑问,现在跟着小财来看一下酬金报销的相关规定吧!

一、业务内容

在职人员发放各类绩效、薪酬;聘用/博士后/劳务合同制人员发放薪酬;学生发放助研助教助管酬金、助学金;校外及退休人员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二、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 财务系统填报并打印“云南大学酬金报告”,完成审批并盖章。

2. 关于评审备案表。报销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答辩费等需提供云南大学评审备案申请表。根据《云南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云大人【20165号)、《云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云大科技【20221号)、《云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云大社科【20211号),发放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酬金时,需提供云南大学评审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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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备案申请表(云南大学人事处官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3. 关于勤工登记表。报销勤工学生助研助教助管酬金时,请同时提供学院、部门、单位已签字盖章的勤工登记表。

三、特别提示

1. 酬金需根据项目预算据实发放。如:科研项目填报项目组成员的科研绩效从间接经费中支出;科研项目填报非项目组成员的劳务、专家咨询费等酬金从直接经费中支出。

2.“谁的钱入谁的账”。发放酬金时,请注意按照“谁提供劳务,谁获得酬金”的原则,确认打款对象一定是提供劳务本人,不得代领。在系统中填报酬金单时请务必详细说明酬金发放事由。

3.不得预发酬金。如:目前为20245月,那么只能发放5月及之前的酬金,不得预发6月及之后的酬金。

4. 酬金报销时间:每月的1号至20号(工作日含20号,遇节假日不顺延),寒暑假、年末决算期间另行通知。当月填报的酬金网报单当月有效,跨月则系统会自动退回,下月需修改计税月份后重新提交。

5. 酬金模板的选择。网报系统填报请选择与发放内容相匹配的酬金模板,如:发放各类薪酬按人员类别对应选择部门酬金、科研绩效、其他津贴补贴、聘用/博士后/劳务合同制酬金模板;发放在职人员专家咨询费选择专家咨询费模板;发放学生酬金按发放内容选择学生酬金模板、学生奖助学金模板;发放校外人员酬金按发放内容选择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模板。

6. 确保网报单签批完整。请注意网报单页面上的经办人签名栏、项目负责人审批栏、部门领导审批栏均需要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若以上每一栏次都为同一人也需在各栏上签字。有多页的应当按页码数量全部提交至财务。

7. 评审备案申请表填写规范。请根据经费来源对照《云南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云大人【20165号)、《云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云大科技【20221号)、《云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云大社科【20211号)中的规定写明发放标准,不能超标,并在备注栏写明专家的职称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评审备案申请表上填报的薪酬标准要能与网报单填报的金额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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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是对普遍性报销情况的总结,旨在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财务服务,提高财务报销效率,提升财务服务水平。但在现实报销过程中,仍存在着特殊事项,以及新出台与财务报销相关的规定、文件、制度等情况,因此,本指南仅作为基本参考,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我们今后也将会继续对本指南进行完善与更新!财务处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