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大学档案馆 · 党史校史研究室

服务大厅

工作动态

教育部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09-01-05 作者:档案馆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档案局联合颁布的教育部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 2008 9 1 正式公布实施。此《办法》是在198910月以国家教委第6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着重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体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和馆库保障、归档范围和奖惩等内容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办法》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体制保障机制;二是突出了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三是强调了高校档案资源建设的大档案理念;四是指明了高校档案工作服务的方向;五是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

此《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新时期新阶段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依托新的《办法》来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全面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把我校档案工作推向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