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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发布者:资源环境学院采编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1:34 [来源]:资源环境学院 [浏览次数]:

4月17日,资源环境学院党委在载物楼1007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院党委委员、专职组织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资源环境学院党委书记关利钦主持。

会议进行第一议题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2023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2024年4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大学一百年来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办学精神,扎根祖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高度肯定。会议指出,学院要坚持办学方向,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人文环境,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上,关利钦书记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强调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同时,会议讨论并通过《学院党委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关利钦书记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如何抓实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培训解读及检视整改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求全体党员要切实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原原本本、联系自身岗位深入研学,确保真学实学、学出实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拒绝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