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现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为我校各类采购项目实施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并能独立完成项目代理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5-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需求编制提供指导;编制、发售采购文件;解释采购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预审;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邀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开标结果录入;组织评审工作;评标报告及招标过程资料等采购档案整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处理供应商投诉;办理合同备案和合同归档手续;提供专家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办理政策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2.3质量要求:依法、依规,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提供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服务。能针对采购人特点,精准定位、把控质量和进度、提高效率;针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制定科学可行的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并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质量、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2.4项目地点: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5服务期限:3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2.6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所有采购项目的组织过程须录音录像。
(2)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过失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刻中止合同,取消入围资格。
(3)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接到委托并在前期资料齐备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文件初稿;
(4)对于咨询或修改文件等事宜,应当天响应并及时办理;
(5)招标完成时间不超过具体项目代理委托合同要求;
(6)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15日内,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须将项目采购资料整理、汇总,装订形成项目总结资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送交采购人。
(7)配合学校完成采购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2.7人员要求:
(1)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核心业务经办人及辅助业务经办人组成。项目组人数不少于4人(含),项目组人员都必须参与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核心业务经办人;因人事变动需调整项目组成员的,需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方可更换。要求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组工作、审定招标代理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决定招标代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处理招标代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招标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工作中未受到过处分。
(3)项目经办人不少于3名(含)。项目经办人包括核心业务经办人和辅助业务经办。项目经办人指拟派往本单位承担编制项目采购文件、主持开评审会议等核心业务的代理团队成员。核心业务经办人应熟悉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工作中未受到过处分。辅助业务经办人应掌握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2.8收费要求:
(1)服务收费报价应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费用基础上给予下浮优惠。该费用应包含完成招标相关工作需要的全部费用。收费金额低于代理服务收费按次(标段)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收费标准计收。纸质标书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通过省级电子交易平台开展采购交易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缴纳标书费。
(2)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标书费外,入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再向采购人和投标人(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更不得同意、授权或委托其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入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提高相关费用;如遇国家政策性降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入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按规定降低相关费用。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比选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2)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登记,能够承担云南省政府采购业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书面声明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的截图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原件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不存在此情况的书面声明)。
3.3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得转包业务。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阳宗海校区明尚楼C210)报名并索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方能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阳宗海校区崇实楼505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
比选地点: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阳宗海校区崇实楼505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仅在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yngtxy.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赵老师、李老师
电 话:0871-68876738
电子邮箱:yngtzcg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