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院今年招收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100名


发布日期:2013-06-19 18:33: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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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19号)安排,我校从2013年开始招收小学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2013年计划招生100名。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层次

招生专业:小学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学制两年。

二、招生范围和性质

面向全区招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高考的区内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

1、高考成绩达到2013年我区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身体健康,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3、相貌端庄,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男生身高1.5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0米及以上。

4、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了2013年全区艺术、体育统考且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设岗县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四、招生计划

我校共为10个县(市)承担定向培养任务,招生人数100名(理科50名,文科50名)。其中:分定向就业县招生计划为:陆川县10名、博白县12名、容县10名、北流市12名、桂平市12名、合浦县10名、灵山县12名、浦北县10名、东兴市6名、上思县6名。

五、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玉林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专业(免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时间6月19-28日。

2、综合面试。学校将对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届时将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3、选择定向就业县志愿。按照自愿原则,在面试现场考生须在我校所承担培养的10个定向就业县范围内选择1-2个定向就业县志愿。

4、确定合格名单和录取。学校综合考生的面试成绩、高考成绩及其定向就业志愿等因素,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5、签订协议。被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地的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四方协议,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和就业

培养目标:能胜任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农村小学教师(小学全科教师)

培养经费:学生免费,其在校培养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等相关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就业: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县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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