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教学运行>>学籍管理>>正文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程序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0日 12:51      阅览: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程序

㈠新生入学后,经学院医院体检复查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可在下一届新生入学时治疗康复者

㈡学生所在系院填写《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呈报书》,交教务处学籍科(系院办公室)

㈢教务处审核后发出《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告知书》,由学生所在系院送交学生(学籍科、系院办公室)

㈣⒈学生本人不申辩(学生)

㈣⒉学生本人要申辩,则在告知书生效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辩(学生)

㈤在告知书生效5个工作日申辩期后,由教务处处长会议作出处理决定,报送学院院长会议讨论(有关领导、学籍科)

㈥院长会议讨论做出处理决定,学院发出保留入学资格决定书(有关领导)

㈦⒈学生本人不申诉(学生)

㈦⒉学生本人要申诉,则在决定书生效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

㈧学生持《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决定书》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学生、学籍科)

㈨学生持《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决定书》和《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学生)

㈩学生凭《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决定书》和经各部门盖章的《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到学籍科领取《玉林师范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证》和离校证明。学籍科向学生所在系发出《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异动通知书》并进行学籍数据变更(学生、学籍科)

备注:《玉林师范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可到“教学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