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活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大师级人才;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深厚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或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根据学术成就和影响力分为A-D四个层次。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5年取得标志性成果,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根据学术成就分为AB两个层次。

1.学科(学术)带头人A

博士生导师,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门知识,前瞻的学术视野,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达到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2.学科(学术)带头人B

硕士生导师,在其研究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达到我校直聘教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优秀博士(后)

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后),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分为ABC三个层次。

三、引进待遇

(一)入职后,除工资外,享受以下待遇:

人才层次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人才房或

租房补贴

配偶工作
安排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特聘教授

待遇面议

学科(学术)带头人

A

90-120

30-50

15-30

120㎡过渡住房或1800/月租房补贴

酌情

考虑

B

60-90

20-30

10-15

优秀博士(后)

A

50-80

20

10

80㎡过渡住房或1200/月租房补贴

B

30-50

10

5

C

≤20

--

--

--

(二)相关说明:

1)对各类人才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丰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执行一人一议政策;

2)配偶工作根据本人水平及配偶条件,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酌情安排;学校为当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3)引进人才来校工作可享受2年的租房补贴;

4)特聘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可申请聘用二级/三级教师岗位,享受相关待遇;博士(后)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

5)业绩突出人才可申请直聘教授、副教授;

6)未涵盖的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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