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活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大师级人才;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深厚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或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根据学术成就和影响力分为A-D四个层次。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近5年取得标志性成果,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根据学术成就分为A、B两个层次。
1.学科(学术)带头人A类
博士生导师,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门知识,前瞻的学术视野,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达到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2.学科(学术)带头人B类
硕士生导师,在其研究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达到我校直聘教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优秀博士(后)
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后),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分为A、B、C三个层次。
三、引进待遇
(一)入职后,除工资外,享受以下待遇:
人才层次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房或 租房补贴 | 配偶工作 |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特聘教授 | 待遇面议 |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A类 | 90-120 | 30-50 | 15-30 | 120㎡过渡住房或1800元/月租房补贴 | 酌情 考虑 |
B类 | 60-90 | 20-30 | 10-15 | |||
优秀博士(后) | A类 | 50-80 | 20 | 10 | 80㎡过渡住房或1200元/月租房补贴 | |
B类 | 30-50 | 10 | 5 | |||
C类 | ≤20 | -- | -- | -- |
(二)相关说明:
(1)对各类人才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丰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执行“一人一议”政策;
(2)配偶工作根据本人水平及配偶条件,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酌情安排;学校为当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3)引进人才来校工作可享受2年的租房补贴;
(4)特聘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可申请聘用二级/三级教师岗位,享受相关待遇;博士(后)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
(5)业绩突出人才可申请直聘教授、副教授;
(6)未涵盖的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