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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内涵建设和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并为学生参加省赛、国赛做准备,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72号),现将举办2021年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竞赛项目、内容

竞赛项目护理技能类、检验技术类、药学类、医学类、装备制造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旅游大类、电子与信息类、文化语言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英语语言类(专业组、公共组)、体育类、

汉语言文字类(由语委办负责落实)。

竞赛内容:对标省赛国赛,依据专业教学,紧扣职业技能,体现专业特色。

2、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第10-12周(2021.5.10—5.29)

(2)奖励名额分配

竞赛项目大类

赛项类别

承办部门

奖励名额

医药卫生类——护理技能

常规赛项

护理学院

30

医药卫生类——检验技术

常规赛项

检验技术学院

10

医药卫生类——药学

常规赛项

药学院

10

医药卫生类——医学

常规赛项

医学院

15

装备制造类

常规赛项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15

土木建筑类

常规赛项

建筑工程学院

8

财经商贸类

常规赛项

商学院

15

旅游大类

常规赛项

旅游学院

10

电子与信息类

常规赛项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10

文化语言艺术类

校级特色赛项

语言与传媒学院

15

音乐舞蹈类

行业特色赛项

学前教育与艺术学院

10

英语语言类

专业组

常规赛项

应用外国语学院

8

公共组

15

体育类

常规赛项

体育学院

20

汉语言文字类

校级特色赛项

语委办

30

(3)地点:校内各实训场所

3、竞赛组织

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成立14个专业项目组(含合作办学专业)。

4、竞赛办法

(1)5月6日—5月29日,各二级院部负责制定《项目竞赛方案》,确定项目(含合作办学专业;中职生赛项可以根据省赛、市赛要求单独举办)竞赛内容、时间安排,完善评分标准等,并于5月8日前报教务处。每个竞赛项目根据分配的奖励名额,确定获奖名单,并于竞赛项目结束后(一天内)将获奖名单报教务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未组织比赛,在年度考核时该项工作视为未按期完成)。

(3)每项比赛的评委由各承办部门从本专业专兼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中抽取,拟定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5、奖励

(1)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分配指标上报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名单(每个项目的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2)对于获奖的选手及优秀指导教师,学校将统一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