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处室、教学院部,附属单位:
当前,我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又恰逢寒假和春节,人口流动性大,给疫情防控带来挑战,为确保省、市及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牢守住我校疫情防控成果,现对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全校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有力有效预防疫情在校园发生。
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科学防控、有力处置。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值班值守,履职尽责,确保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任务第一时间得到落实。
全校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地,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自觉做到不串门拜年,不组织聚餐,不参与聚会,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通报曝光。
三、严肃追责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全校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教育本部门党员干部和教师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学校纪委将严肃查处以下行为: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二是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三是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四是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五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六是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校纪委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