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恒
党委委员、副院长
协助负责人事、师德师风、教师发展、财务、项目服务管理、乡村振兴、对外合作与交流、外事、港澳台事务、平安建设、武装、保卫、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会、离退休、机关党建、招标采购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