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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 来源: 发布于:2024-05-23 12:23:00 阅读:次 字体:[ ]
  • 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pdf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 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 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新媒体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信息员、撰稿人初审(一校),分管领导复审(二校),总支书记、院长终审(三校)。

    四、有关要求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信息采编发布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 统一管理规范。完善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校园媒体及其采编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学院各类网站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中共新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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