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新 求实 求善

机构职能

 一、组织结构

  1、创新创业指导咨询专家委员会。聘请政府部门、高校、行业、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指导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2、院长、副院长。创新创业学院设院长一名,常务副院长一名,副院长三名。院长由学校领导担任;常务副院长为创新创业学院专职的副院长;副院长由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如相关单位负责人调整,继任人选自然接替成为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3、院务委员会。创新创业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团委、科研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校地合作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

  4、学院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学院的党政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发布学院信息,负责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起草学院有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及规章制度等材料;负责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及协调工作;协助组织学院党政事务的各项检查、评估、总结等工作;负责学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创新创业学院网络平台建设;负责学院办公用品及有关设备的申购、保管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

  5、学科建设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第一课堂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制定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并实施;负责创新创业师资团队的组建;具体负责创新创业相关教研室的运转。

  6、创新竞赛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创新类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讲座和企业家论坛等;组织学生创业社团,开展学生创业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科技活动;建设创业教育成果展厅。

  7、大学生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第三课堂的组织与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工作室,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创业平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设备采购、维护、保管;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业教育活动、比赛、实践等。

                   


二、功能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培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能力、精神,开展相关培训、项目实施与孵化的直属单位,负责统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实施。目前学校教务处创新竞赛部(含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含青年创客工场)的职责成建制划入创新创业学院。

  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指导工作规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负责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类的知识培训、创业政策咨询和指导;

  3、负责全校性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以及相关创新创业大赛的立项、组织和实施;

  4、负责举办国内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研讨和交流;

  5、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以及各级实践项目的实施;

  6、负责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创业园区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与社会各方面创业孵化资源对接,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转化提供平台;

  8、负责制定有关师生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政策和文件;

  9、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10、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和资金。



发表时间:2021/04/24 | 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