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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践项目考评制度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践项目考评制度

按照学校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实现对孵化基地创业实践项目的量化考评机制,形成创业实践项目的良性发展环境和氛围,现决定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践项目进行每月打分排名,同时进行末位淘汰,特制定本制度。

各项目在初始分为100分的基础上,根据本月考勤、活动出席、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分数的扣除。总分每个月由创协运营部统计排名后在群内公示,如有疑问,请联系运营部店铺对接干事。

每月对最后三名(同时总分低于80分)的项目提出园内批评,该项目提出整改方案。对连续两个月都处在最后三名(同时总分低于80分)的项目发出警告通知单,对连续三个月都处在最后三名(同时总分低于80分)的项目予以退园处理。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1、每个店铺自定一份值班表,工作日每天晚上18:30由运营部干事负责签到,检查开门营业情况,没有开门营业的扣10分。

2、关于创业活动的参加,每次各类创业活动举办,每家店铺须按照通知要求的人数参加,迟到、早退每人/次扣3分,无故未到每人/次扣5分(创业讲座要签到和签退)。

3、创业孵化基地召开的负责人例会,店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无故未到者每次扣10分。其它会议无故未到者每次扣5分。

4、园区内卫生要保持洁净,店内卫生由店铺成员每天自觉打扫,同时也要注意公共区域(过道)的卫生,按照制定好的区域卫生划分表及时打扫好卫生。在11栋办公室值班的创协干事巡视了园区后,发现卫生不达标的会拍照上传至孵化管理群并提醒该店铺成员及时去清理,如未做到及时清理和保持店内卫生整洁或按时按质值日扣10分。

5、园区内提供免费网络,请自觉用于创业实践需要,如有发现玩网络游戏等违规现象给以断网处理并扣5分。

6、园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没收电器,扣10分。

7、还有其它违反园区规定的,如随意浪费园内资源(水和电等)、破坏园区公共财物、在园区内外公共区域任意堆放物品、在园区内吸烟、在校园内不按规定张贴广告等一经发现一次性扣除10分,破环公共财物应照价赔偿财物。

8、创新创业学院布置的其他任务没按时按质完成的,扣5分。在创协相关人员提醒后依然没有在延期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10分。

9、园区内退园项目须在退园通知单发出7天内完成退园手续申请。退园手续办好后在7天内清空财产,若超出时限,按照每天扣除100元押金处理。

注:此制度与《新余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物业管理办法》同时执行有效。


                   




发表时间:2021/04/07 | 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