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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统计督导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2019年我校将迎接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为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与效率的持续优化,掌握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为专项督导评估提前准备。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对我校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统计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二级学院(除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督导目的 全面掌握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二级学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内容 以《新余学院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为依据,具体统计督导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宣传、教学师资、教育实践、保障情况等,并提供佐证材料。(具体统计督导内容见附件) 四、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统计督导资料,发现问题,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及时改进,确保全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并取得实效。 2、此次统计督导情况将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计分依据,各二级学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后于4月11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康杨;联系电话:6668090,13407906730;QQ:619737177)。 五、其他 1、本次统计督导的时间范围为本学期开学至2018年3月31日,今后每月进行一次统计督导,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情况。 2、统计督导情况将进行通报,并报送有关校领导审阅。
附件:新余学院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统计督导表.docx
新余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发表时间:2021/04/25 |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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