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
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培育更高层次的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四)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五)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本次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个等级。请根据成果影响大小、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创新程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突破力度和人才培养效益确定申报等级。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分为纸质材料报送和网络申报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报送
1.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为PDF格式。
3. 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其他支撑材料汇编成册(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二)网络材料报送:登陆“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网站”(具体申报时间、网址待后续通知)上传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拟不公开内容的项目,请提供上网路径和密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14日前各单位将纸质材料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发至jyk@xpu.edu.cn,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打磨工作,保证成果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将从获得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中择优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116070
附件: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xlsx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3 填报说明.doc
西安工程大学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