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业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业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6点击:

各学院(部):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选择需求,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和能力的交叉融合,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启动“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微专业是指在主专业学习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学生通过灵活且系统的培养,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微专业”学习周期一般为2个学期,包含4-6门课程。

2023-2024学年学校将面向本科生开设以下3个微专业:

序号

牵头单位

微专业名称

1

电子信息学院

人工智能与机器视觉

2

新媒体艺术学院

人工智能媒体艺术

3

管理学院

数据智能与新商业应用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微专业面向全校在籍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招生,专业介绍、招生条件和课程安排等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网址。

人工智能与机器视觉招生网址:

/xpu/smu_dxxy/info/1076/6261.htm

人工智能媒体艺术招生网址:

/xpu/smu_xmtysxy/info/1056/3605.htm

数据智能与新商业应用招生网址:

/xpu/smu_guanlixy/info/1418/13377.htm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8日。

2、报名方式:学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1)

3、特别说明: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1、学院审核。各微专业牵头学院于2023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2、录取公示。各微专业最终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3月25日以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课安排。各微专业牵头学院按课程教学计划于2023年4月8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第7周顺利开课。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应按照微专业课程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并完成课程考核。学生完成微专业全部学习内容后,满足培养方案各项修读要求的,可获得微专业证书。

2、如有问题,可查看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咨询方式”进行咨询。

序号

学院

微专业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邮箱

1

电子信息学院

人工智能与机器视觉

17792462279

李敏奇

minqi.li@xpu.edu.cn

2

新媒体艺术学院

人工智能媒体艺术

18092146526

李德兵

58249771@qq.com

3

管理学院

数据智能与新商业应用

029-81369577

王姝頔

20140707@xp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029-8136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