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23年专业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17〕22号)和《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西工程大党字〔2021〕49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3年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提出2023年专业动态调整方案,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无异议,并于4月4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2023年专业动态调整结果详见附件。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上述情况及专业动态调整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4月14日-4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教务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教务处
邮箱:jyk@xpu.edu.c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专业动态调整结果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