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6-12阅读量:

6月11日上午,校党委在行政楼501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专题学习会,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的重点内容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校党委书记林进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工作纪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时刻谨记20条工作纪律“红线”,常思岗位之责,常想尽职之策,带头严守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严明的工作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重要保障,更是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纪学习,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始终做到尊崇法纪、恪守原则;要对标工作纪律要求,注重工作实际成效和学校长远发展,积极弘扬担当实干、实事求是、严谨细密、勤俭节约和亲清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心思放到谋实绩上,把精力用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俭修身,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校纪委书记肖平领读《条例》第十章关于工作纪律原文,并作领学发言。副校长方晓冬,宣传部、招生处、后勤处、基本建设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五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处级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