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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厦门理工学院团校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数: 次 [ 返回 ]

各二级学院:

团校是我校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及全体青年“熔铸青春、锤炼素质、奉献力量、服务成才”的平台,是共青团工作稳固的阵地和依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做好厦门理工学院团校机构设置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立:厦门理工学院团校(以下简称团校)直属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开展青年学生教育培训工作。

二、团校基本职能:主要承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班、新发展团员的团课培训、开展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长等学生干部专班业务培训、开展有关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方面的讲座等。

三、团校基本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敬师长,服务团员。提高青年团员和团干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着力打造满足青年需求的素质教育基地。团校要始终做好团校工作,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实践,把团校建设成学生干部成长的交汇点和源泉。

四、学员对象:

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团支部、班级、宿舍长,社团学生干部、青年团员等

五、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团校设校长、办公室(挂靠在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其中校长一名,由校团委副书记担任。

长:指导团校工作,及时传达校党委、上级团组织,校团委的指示精神;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对团校整体工作和未来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对团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指导,关注团校干部和团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办公室:团课培训开展内容、学习安排及策划;团校资金的管理和物资的保障;协调和联系授课老师;学员的考核,证书的打印和管理;团校日常工作的开展;团校活动经费具体预算和核算方案;督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宣传部:团校的对外宣传;团校日常活动的宣传,宣传物资的制作;新闻稿的撰写等。

   特此通知




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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