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规划〔2023〕1号
校内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市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以及厦门市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学校当前面临的更名大学、申报等重大任务,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主要任务及核心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子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估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中期评估促改促建功能,强化评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评估重点
1.学校总规划主要任务、重点任务以及核心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对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总规划确定的8大发展任务和6大领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核心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突出对关键任务、办学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趋势判断、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深入分析,对个别因外部政策变化无法完成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2.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评估。客观评估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形成改进举措,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3.二级学院子规划实施情况。各二级学院对照本院制定的“十四五”规划进行自查,重点评估本学院党建思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完成落实情况。客观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三、任务分工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校党委全面领导下,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紧密配合、分工协作,整体安排详见任务分工表(附件1)。
1.学校总规划。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学校事业发展总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根据分工(详见附件2)起草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3),由牵头单位于6月30日将各部分规划实施及调整建议提交规品处,由规品处形成总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报告,按照程序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校级中期评估时点数据原则上截止2023年6月20日,对于可预期的指标数据可以预估到2023年9月1日(新学年初),年度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
2.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牵头编制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和中期调整规划文本,于10月30日前提交规品处。
3.二级学院子规划。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对照本二级学院“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和中期调整规划文本,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于10月30日前提交规品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突出成果导向。各单位既要从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倒推,对照进度,找差距,找问题,提对策,更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问题顺推,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制约因素,明晰路径,找出方法,破解难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科学进行评估。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指标,突出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举措。
学校将通过专题会、汇报会、现场考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规划、二级学院子规划的评估与调整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孙国政、王怡
联系电话:6291108,6291723
电子邮箱:pgc@xmut.edu.cn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表
2.《厦门理工学院2021-2025年建设与发展规划》分工方案
3.XXX部(处)关于学校“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4.XXX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5.XXX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