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规划〔2020〕6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闽教便函[2020]1480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现对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数据统计质量的重要性
《规定》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深入领会、准确把握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等要求。要把学习《规定》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融合,与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相衔接,落实落细《规定》相关要求。
二、夯实数据统计的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学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组织管理体系,即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专项把关,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归口管理。规划与品质管理处是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并负责对学校的统计工作的研究、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
(一)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及相关专项统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第一责任。各部门具体统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完成学校综合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本单位负责的统计数据;核实、汇总和上报相关专项统计报表。
(二)学校各院(部)、教辅单位、直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育统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第一责任。各单位具体统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根据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求,负责采集、核实和汇总本单位的相关统计信息;定期对本单位发展基本情况进行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统计预测。
(三)各单位的教育统计信息技术支持、数据处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教育统计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部门信息技术支持、数据处理人员要确保教育统计工作的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不受干扰;对违规敢于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的,进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
三、健全落实校内统计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教育统计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专门担任兼职统计员和数据复核员,保障校内统计员队伍相对稳定。如有更换,应及时报规划与品质管理处报备;
2.鼓励并支持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上相关资格证书考试;
3.统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省市或校内业务培训,提升培养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数据分析能力。
(二)切实完善核查机制,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1.健全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专家参与的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通过自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2.学校和各单位建立抽查制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3.各单位要建立核查制度,核查工作要覆盖统计数据采集、填报、汇总、审核等“全流程”工作链条。
(三)严格落实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厦门理工学院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
1.台帐管理制度。学校各单位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和核算制度,避免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中错、漏、重复等情况发生。
2.统一归档制度。学校各单位在上报各类统计资料时必须同时报送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备案,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统一归档全校各类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报表。
3.审核签发制度。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报表在校内各单位间流转时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交下一个部门。凡以学校名义报出的统计报表均须经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审核(复审)和签字(会签)后加盖校印报出。原则上,数据签发要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
4.统一发布制度。学校统计数据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一经公布,学校各单位均应以此为准使用数据。
5.安全保密制度。学校各单位填报的具有密级的统计报表,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6.奖罚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要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于在统计工作中取得成绩、表现优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统计工作中存在拒报、迟报、瞒报、错报以及其它违反《统计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闽教便函[2020]1480号);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
厦门理工学院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