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0:48  

各二级学院:

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组织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参照最新的管理办法)

(一)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且最少2人)。其中2020级毕业班学生仅限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且不得以其即将毕业为由中途更换他人。

1、项目申报经费预算合理,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合作研究项目。同一年度每位学生限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立项。

2、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最多指导3个项目(含未结题项目),近两年指导学生项目进展缓慢、无故延期和撤项的指导老师不得指导本次项目。

3、申报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意和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和生产、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热点问题为出发点,以创意理念、创新方法为主的课题。

4、申报项目不得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雷同。

5、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进展中有特殊原因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结题,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6、学生申报项目参与度、立项数、结题数是学校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创业项目申报要求

创业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师生及毕业五年内创业校友。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师科研项目只能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2、毕业五年内的科技创新型校友创业项目。

3、依托实习基地和相关合作企业,根据企业需求提出适合学生的创业项目。

4、致力于乡村振兴、人工智能、新能源、绿色环保、新媒体电商等创业项目。

5、其他与专业相结合的学生创业项目。

6、项目团队不得重复立项。

三、申报流程与方式

(一)创新项目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2023年10月27日-11月12)。由各二级学院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登陆实践教学管理系统/xmut/mu_lab/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类)》(附件1),由指导教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2学院评审(2023年11月13日-26)。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做好拟推荐项目学院公示及上报园区等工作。要求评审专家执行回避原则。

3立项确认(2023年11月27日-12月4)。学校根据项目立项名额及学院推荐情况进行校级立项公示、公布。

注:创新项目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工作,学生和学院可参照《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申报操作手册》(附件4)、《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院分配专家、审核操作手册》(附件5)、《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专家审核项目手册》(附件6)。

(二)创业项目申报流程

1材料申报(2023年10月27日-1117)。项目负责人将《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类)》(附件2)及商业计划书(可参考附件3)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园工作邮箱xmutie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大创立项+项目名称+负责人名称。

2学校评审(2023年11月18日-22日)。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并确定排名。

3立项确认(2023年11月23日-30日)。学校对校级立项予以公示、公布。

四、经费资助

校级立项项目由学院根据学科类别、实际需求、难易程度等为每个项目提供1500-5000元的资金支持,重点用于资助实践过程中调研差旅费、实验耗材、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支出。

五、其他

1、项目指导、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参照《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厦理工教〔2020〕27号)(附件7)、《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厦理工教〔2020〕9号)(附件8)执行。

2、工作联系人:王峥灿0592-6291655,陈舒平0592-6291656,联系地址:逸夫楼1号楼创新创业园区1-300室。


附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类)》

2、《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类)》

3、《商业计划书基础模板》

4、《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申报操作手册》

5、《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院分配专家、审核操作手册》

6、《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专家审核项目手册》

7、《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8、《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

2023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学术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第31期) 项目评审及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关闭

Copyright 2006 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Email:jwc@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