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实验班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29期)校企合作实验班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现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5月17日至5月1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反映。
联系人:方老师
电子邮件:2015990061@xmut.edu.cn
联系电话:0592-6291656
附件:2021年度(第29期)创新创业实验班结题项目初审结果
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
2022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第29期)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结题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4月28日创新创业讲座学生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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