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优质资源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以下简称“三创”)过程中的传帮带作用,有效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学校决定启动“三创”导师信息库建设工作,并向全校各单位征集推荐人选。现将导师人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职责及推荐条件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厦门理工学院“三创”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名额要求
教学单位每个专业可推荐校内导师1-2名,校外导师不少于1名;非教学单位可推荐校内导师1-2名,校外导师不少于1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导师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和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人选政治可靠、学养深厚、教风优良。
2.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厦门理工学院“三创”导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范本》(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档案(word版发送lock237@qq.com)送创新创业园区逸夫楼1-306,联系人:方老师,电话:6291656。
附件:
1.教务〔2021〕40号关于印发《厦门理工学院三创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厦门理工学院“三创”导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范本
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