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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立项结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6:52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立项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需结题的实验班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安排

暂定于09月23日(周三)14:30在逸夫楼1号三楼创新创业园进行现场结题汇报、答辩,每个实验班请一名学生代表作5分钟总结,需准备PPT。

三、结题要求

1.填写结题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

2.提供实验班结题报告(含实验班建设目标、导师团队介绍、参与学生介绍、课程与实践活动组织、成效、反思总结,需提供不少于10张实验班进展过程照片为佐证材料)。

3.提供实验班学生花名册。实验班结束时,需为合格学生颁发实验班结业证书,证书需加盖二级学院与合作企业印章,作为学生学分认定的证明材料。每个实验班扫描一份结业证书交至创业园区存档。

四、课题成果鉴定方式

课题成果鉴定方式为会议鉴定。由创新创业园区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报告审阅、现场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专家对课题成果形成鉴定意见。

五、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9月16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创业园(逸夫楼1-306),同时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电子邮箱lock237@qq.com(邮件主题:课题名称;文件夹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六、注意事项

1.2019年立项的实验班项目经费使用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请各负责人在使用期限内按学校财务规定报账,逾期将清零。

2.根据实验班建设计划已到规定结题时间但尚未完成的项目,请及时办理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手续,并于9月16日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3)。对于逾期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立项,到期后不再办理结题。

3.已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并按财务管理要求收回剩余立项经费。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项请及时向创新创业园咨询,联系方式:方老师,0592-6291655。

附件:

1.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项目清单

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项目结题评审意见表

3.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验班项目延期(撤销)申请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园)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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