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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二轮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5:42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文件要求,我校已于2020年3月至5月顺利开展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首轮校内选拔赛,现定于6月至7月举办第二轮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校赛组织委员会

本次校内选拔赛由厦门理工学院主办,教务处/创新创业园承办,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办。

校赛设立组织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委员会(简称校赛组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校赛的组织实施。

(二)校赛评审委员会

校赛设立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简称校赛评委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等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校赛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校赛组委会办公室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园区,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各学院的双创教育工作办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或跨学院)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2020年6月3日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详见附件1),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校赛赛制

(一)第二轮校内选拔赛主要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网评)、校级决赛三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校级复赛(网评)由各学院按照校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校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第二轮校内选拔赛校级复赛名额。

(二)全校共产生60个项目入围第二轮校级复赛,经复赛(网评)遴选出20个项目,与第一轮校内选拔赛线上路演遴选出的10个项目,共30个项目参加校内选拔赛决赛。其中各赛道、各组别的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全校报名情况而定。

(三)校赛各赛道、各组别的评审规则按照大赛官方网站要求进行,预计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0年6月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0年6月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2020年6月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各赛道、组别的详细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原文(附件1)。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0年6月20日-7月6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进行报名,并将大赛报名表(附件3)、商业计划书等材料发送到各学院赛事负责人邮箱(学院赛事负责人名单见附件4)。毕业生参赛,在官网报名后,可将报名表等材料发送到原学院,或直接联系校赛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截止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截止时间以省赛通知为准),在6月11日-7月6日期间报名的团队才可参加校内选拔赛各级评选,在7月7日-8月中旬(系统关闭日)期间报名的团队无法参加校内选拔赛各级评选,但算作参赛可计入学院报名数。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分阶段统计并公布各学院成功报名的项目。

鼓励已参加第一轮校内选拔赛的项目继续报名参加第二轮校内选拔赛。

(二)学院初赛(7月7日-7月10日)

受疫情影响,各学院可采取网络评审、线上路演等形式组织学院初赛,校赛组委会将参照学院报名数确定配额(另行通知),学院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校级复赛。各学院在7月10日前将《厦门理工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双创大赛第二轮校内选拔赛推荐复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商业计划书》及答辩PPT等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提交到校赛工作邮箱:iep@xm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XX学院推荐复赛材料

已注册实体的项目,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附在商业计划书中。

(三)校赛复赛(7月11日-13日)

校级复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校赛评委会将组织校外评委专家对参赛项目提交的商业计划书、PPT等材料进行评审,分赛道(主赛道、红旅赛道)、分组别(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统计成绩并确定晋级校级决赛名单。

(四)校级决赛(暂定7月16日)

校级决赛采用线上路演方式进行,参赛项目分赛道分组别进行创业项目线上展示(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比拼,校赛评委会将邀请校外评审专家进行线上评审打分,根据成绩评出校赛一、二、三等奖。

(五)备战省赛(7月-8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参赛名额(与我校各组别报名总数紧密相关),综合参赛项目的校赛成绩、核心竞争力和实际经营情况,择优推荐候选项目参加省赛。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及部门,对省赛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商业模式梳理、经营数据优化、参赛人员培训等备赛工作。

 

八、大赛奖项

(一)奖项设置

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另设校赛优秀组织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集体奖、优秀班级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机制

1、参赛学生。成功报名的参赛团队(以第六届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统计为准),项目负责人可获0.5个创新创业学分;获奖的参赛团队参照《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奖励办法(修订)》(教务〔2016〕18号)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国赛金奖团队奖励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3万元)。奖励取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算。

2、指导教师。学校提倡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遴选科研项目参与比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参照《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暂行)》(厦理工教〔2020〕4号)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国赛金奖10万、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奖励取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算。

3、班级。校赛组委会根据各班级参赛报名情况评选6个优秀班级组织奖,并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4、二级学院。校赛组委会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总得分评选出校赛优秀组织奖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集体奖,并给予工作经费奖励。活动组织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的团队数以及赛事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计分。

5、二级学院目标考核分值分配原则。获得国赛奖项的项目,考核分值分配给推荐单位、第一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第一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在校生项目三个部分分别是40%、30%、30%,毕业生项目三个部分分别是50%、40%、10%。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大赛动员。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报名数量与分配名额紧密相关,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全覆盖宣传,完成学院报名参赛任务分配数(附件5)。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动员师生积极组队参赛,为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大赛作为推动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五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本单位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强化实战训练。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项目路演、项目训练营,提升项目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

 

十、其他

(一)校赛组委会将根据我校参赛项目成绩和项目实际情况,负责第六届大赛同期活动的推荐、组织工作;相关赛事安排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发文为准,若有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逸夫楼1-305(创新创业园),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办公室联系,大赛的解释权归校赛组委会。

(三)大赛QQ群为:1076500236,各参赛团队、指导老师、院赛负责人请入群,方便赛事通知、交流。

大赛工作联系人:谢雯瑜、翁望志、林泽伟

联系电话:0592-6291099

电子邮箱:iep@xmut.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厦门理工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双创大赛第二轮校内选拔赛推荐复赛项目汇总表

3、厦门理工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双创大赛第二轮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4、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双创大赛各学院联系人

5、厦门理工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双创大赛各学院报名参赛任务分配表

 

 

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双创大赛校赛组委会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园)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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