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落实巡视整改意见相关通知的精神,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避免长期“以收定支,以拨代支”的挂账现象,现对2020年度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转经费划拨与后续经费管理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 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1、规范要求,绩效管理。项目研究建设期内,项目负责人应尽到牵头组织义务,及时开展研究、建设和成果整理,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合理、及时使用经费。完善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强化项目研究及建设周期观念,项目经费学校定期清理,少数有特殊合理原因的项目结合次年经费预算情况酌情配额划拨。已经超期项目的相应经费应严格收回学校且不再划拨,尚未超期项目的相应经费,可在原结余经费额度范围内核定后划拨。
2、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重点保障省级(含)以上项目、学校重大项目、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的专款专用项目,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研究经费。
3、分级管理,指标控制。学校在预算年度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来源的教学经费,同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由学校和二级单位进行分级定额管理。省级(含)以上项目和校级创业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统筹下拨;校级项目的经费由二级教学单位从包干经费下拨。
二、 2020年度校内项目结转经费划拨情况
1、创新训练项目:2018、2019年省级(含)以上项目,以2019年末财务系统显示余额为参考基准,结合学校预算下达情况划拨经费,项目余额小于500元的不再划拨;2018、2019年校级项目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盘点后(附件1挑选),结合学院包干经费实际情况,于6月6日之前制单并联系财务处划拨;原则上2017年(含)之前项目不再划拨经费。
2、创业训练、实践项目:2018、2019年及2017年延期结题项目,以2019年末财务系统显示余额为参考基准,结合学校预算下达情况划拨经费,项目余额小于500元的不再划拨;其他2017年(含)之前项目不再划拨经费。
三、 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或遗漏项目,请及时与创新创业园区联系。
工作联系人:王峥灿,6291655。
创新创业园区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