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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59  

各指导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该计划的实施,现将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书面成果和实物成果。书面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实物成果包括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对于校级项目。校级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结题答辩:1)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2)理工类项目应有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文经管类项目应有学术研究、文学创作、影视创作、社会调研或其他具有创新性与实践价值的成果;对于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参与公开出版著作;2)在CN刊号的正规刊物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的论文;3)参加市级及以上的学术会议,学术论文被收录;4)研究报告被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5)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播发1000字以上的稿件、播映的影视作品;6)项目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7)项目成果已获得正式的专利证书;8)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独立或牵头制作出具有实际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实物产品;9)成功孵化为实体公司;10)其他可认定的创新成果。

2、若因特殊情况,暂时未达到结题条件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3、若无正当理由延期、中止或放弃研究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该项目的经费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经费,同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重新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流程

1、将结题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园区学创中心庄同学。

2、创业园将组织验收答辩,结题验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通过审阅“结题申请表”和“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的汇报,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提问,综合给出评价成绩。

3、验收通过后进行学分认定,及工作量核算。

4、创业实践型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7日(创业实践型项目结题材料已先行通知过)。答辩时间2017年3月22日。

5、创业训练型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0日。答辩时间2017年4月5日。

三、工作联系

1、 结题咨询:王峥灿 联系电话:0592-6291655

2、 材料报送:庄 俊 联系电话:15880268127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区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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