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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01日 16:27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中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7〕67号)精神,我校将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征集汇总申报项目,其中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其他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征集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现运营创业项目的在校生与毕业五年内校友进行报名,并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附件1和附件2填写,整理)、《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材料报送至校创新创业园区(逸夫楼1-306),联系人:王峥灿0592-6291655,邮件iep@xmut.edu.cn。

附件: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目录

3.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

息表

5.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

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6.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区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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