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2018修订稿)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该计划的实施,现将2018年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书面成果和实物成果。书面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实物成果包括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主要成果有:
1).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理工类项目应有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文经管类项目应有学术研究、文学创作、影视创作、社会调研或其他具有创新性与实践价值的成果;
3).在CN刊号的正规刊物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的论文;参与公开出版著作;
4).参加市级及以上的学术会议,学术论文被收录;
5).研究报告被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
6).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播发1000字以上的稿件、播映的影视作品;
7).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励;
8).获得正式的专利证书;
9).成功注册实体公司;
10).其他可认定的创新成果。
校级项目应同时满足1)、2)条件及3)-10)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结题答辩;
省级及以上项目应同时满足1、2条件及7-9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结题答辩。
2、 若因特殊情况,暂时未达到结题条件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3、 若无正当理由延期、中止或放弃研究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该项目的经费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经费,同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重新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资格。
二、 结题流程
1、 将结题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园区学创中心陈同学。
2、 创业园将组织验收答辩,结题验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通过审阅“结题申请表”和“结题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及相关研究成果,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的汇报,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提问,综合给出评价成绩。
3、 验收通过后进行学分认定,及工作量核算。
4、 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8日。答辩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2:30,地点:创新创业园逸夫楼1-217。校级项目只交材料,不用答辩。
三、 工作联系
1、 结题咨询:王峥灿联系电话:0592-6291655
2、 材料报送:陈艺彪联系电话:13400731178
附件:1、结题报告书
2、结题申请表
3、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2018大学生创业项目结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