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学校定于2024年9月启动2021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的申请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工作启动(9月14日-10月15日)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需指定专人负责“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
2.学生申请认定(10月16日-11月15日)
学生可以通过创新创业园管理系统查看已获得的分值,部分创新创业学分由其他系统模块自动认定,学生无须填报申请,如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科研成果、创新创业实验班、大创立项项目、部分讲座等。系统没有自动认定或者认定有问题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进行认定,详细操作见附件2。
3.学院组织认定(11月16日-11月30日)
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学分申请和佐证材料组织学分认定工作。认定完成后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首次认定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园备案。
4.学分预警(12月1日-2025年3月31日)
各学院针对学分不足3分(《创业基础》课程1分+“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2分)的同学进行预警,督促学生尽快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学分认定。
5.学分补充认定(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各学院针对未完成学分认定的2021级学生再次组织补充认定工作。该认定完成后须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成绩录入教务系统(2025年5月1日-5月15日)
学院完成学分认定后,将最终成绩导入到教务系统中后可供学生查询,并将认定结果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创新创业园区备案。
二、关于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的有关说明
1.2021级学生必须完成《创业基础》课程(必修1学分)及“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2分)的认定。
2.请各学院积极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为学生学分的获得创造有利条件。
3.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类活动,学生考勤记录已经导入系统,学生可自行查询,若有疑问可咨询活动主办方加以确认。
4.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但未获奖的项目负责人,其加分由园区负责统一导入系统;如有遗漏,学生可登录报名官网并将报名页面截图(体现负责人名称,赛事名称)作为佐证材料,重新填报认定申请。
5.各学院负责人将学生的最终成绩导入教务系统后,打印成绩单,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公示材料一起扫描发送至lock237@qq.com(主题为:2021级创新创业学分汇总-**学院),纸质版材料送至逸夫楼1-300-3。联系人:方老师6291656。
6.各学院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工作负责人名单:
序号 |
学院名称 |
教师姓名 |
办公室电话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周志雄 |
6291781 |
2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林隽 |
6291305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李国强 |
6291636 |
4 |
海峡商贸学院 |
邱婧 |
6291691 |
5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 |
秦燕桦 |
6291390 |
6 |
软件工程学院 |
余品芳 |
6291875 |
7 |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
陈莹洁 |
6291911 |
8 |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
白紫君 |
6291615 |
9 |
外国语学院 |
苏玉燕 |
6291161 |
1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徐占春 |
6291328 |
11 |
影视与传播学院 |
闫文静 |
6291700 |
1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吉予彤 |
6291096 |
13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黄文宾 |
6291833 |
14 |
设计艺术学院 |
李梅梅 |
6291130 |
15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张志洪 |
6291386 |
1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林珊珊 |
6291256 |
附件:
1.“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细则(试行)
2.“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3.“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统计表-模板
4.“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细则解读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