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登录后两周内提出查阅试卷。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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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持学生证及书面材料提出申请,经开课学院教学(部)副院长批准,由教学秘书安排查卷;
查阅课程考核文件必须由评卷教师、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同时在场,课程考核文件不能单独取走。
若查阅课程考核文件出现问题,成绩改动必须开课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审查,当场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成绩更正申请表》,并由评卷教师、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共同签字方有效。
教学秘书负责向教务处提交成绩改动报告,并将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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