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严格、有效管理我校本科课程考核的缓考工作,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厦门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现对缓考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原则上,缓考申请手续应在课程考核开始前办理完结(申请流程请见下文),手续未办理完结而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补考,课程考核开始后,教师不再受理学生提出的“缓考申请”。
二、缓考申请条件
因公: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外出短期学术交流等活动,需出具各类活动主办单位的通知及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因病:学生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需出具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
因事:学生因家中重大变故的,需出具学生所在学院批准的请假条。
三、缓考申请流程
(1)申请缓考学生应至少于课程考核日前2天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上传相关证明,并及时关注审批进度,任课教师审批通过的视为缓考申请手续办结。
(2)学生因突发事件,不能及时通过教务系统申请缓考的,应在课程考核开始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纸质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提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审批通过的视为缓考申请手续办结。
(3)学生因突发事件,不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办理缓考申请的,应在课程考核开始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联系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征得任课教师同意,事后,学生应按任课教师要求补交纸质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视为缓考申请手续办结。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缓考课程一般仅限于必修课程(实践性课程除外)和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性课程是否安排缓考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咨询。
2、原则上,学生每个学期申请缓考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同一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教务系统能申请缓考课程门数上限为2门。学生申请第3门及以上课程,应填写纸质缓考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缓考在下学期期初与补考同时进行,且缓考学生不得再次申请缓考。
4、学生因申请缓考的课程较多,导致课程考核时间相互冲突或与上课时间冲突等情况,后果由申请缓考的学生自行承担。
5、本流程适用于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预科生)。
附件1:缓考申请流程图
附件2:缓考申请线上操作步骤
附件3:缓考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