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分委员会的构成:
学术分委员会由教授、“251”人才之学术带头人组成。 院长兼任主任委员,科研秘书兼任秘书。
二、具体工作职责:
1.讨论并审议院五年发展规划。
2.讨论并审议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
3.讨论并审议院教学、科研奖励等各项制度。
4.讨论并审议校内设科研机构申报项目。
5.讨论并审议院重点建设学科工作计划。
6.评审、推荐科学研究申报项目。
7.讨论并审议院对外培训和办学工作方案。
8.需要提交学术分委员会讨论的其他工作。
三、会议要求
1.每次开会必须有会议记录和签到记录。
2.出席会议人数不到全体与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举行会议。
3.每次开会形成的结果,由秘书负责通知到因故缺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