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教外厅【2020】1号)、《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和《厦门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本学年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是评价奖学金生综合表现和督促其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措施,也是保障奖学金效益的重要举措,应认真做好年度评审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2021-2022学年度评审办法》执行,须保证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确保在我校学习的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厦门理工学院校长奖学金的国际学生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评审。
二、工作安排
(一)国际教育学院在4月30日前确定应参评学生名单,组织全体应参评学生召开评审说明会,将评审通知和要求告知每名应参评学生,并组织学生参加自评。
(二)由国际学生学籍所在学院负责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两项打分,并在4月30日前将结果汇总给国际教育学院沈天一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508;联系电话:6291003)。
(三)国际教育学院于5月20日前根据奖学金生提交的《学生自评表》、学生学籍所在学院提交的反馈结果以及学生在学综合表现,对每名参评学生道德品行和活动表现进行定量打分,并对学生作出定性评价,并在《学校评审表》中填写评审意见,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学院年度评审书面报告和《学校评审表》。
三、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学院评审报告、《学校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书面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学院评审工作程序、评审标准、评审结果及不合格学生的具体情况。
(三)建议中止或取消奖学金的,应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定量打分与评审意见出现不一致的,应在《学校评审表》的备注档里予以说明,并提交《学生自评表》等相关说明材料。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 人:鲍红
联系电话:6291539
工作邮箱:baohong@xmut.edu.cn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国际学生奖学金度评审办法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学校评审表
3.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学生自评表
4.陈嘉庚奖学金年度学校评审表
5.陈嘉庚奖学金年度学生自评表
6.校长奖学金年度学校评审表
7.校长奖学金年度学生自评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办)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