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业务能力,学生处拟组织部分辅导员参加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日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的“第九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费由学生处承担,其它费用(差旅费和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二、请于10月13日前将报名表交至心理咨询中心,联系人:黄福生,电话:2184391。
附件1:第九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通知及日程安排.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