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截止3月15日各单位报送的2023年2月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劳酬已通过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示。财务处已于2023年3月31日将机关部处固定岗位劳酬、学校常设项目岗位劳酬、临时岗位劳酬以及机关部处兼职辅导员劳酬发放到学生与一卡通挂钩的银行卡中,部分学生暂未办理一卡通与银行卡圈存,相应劳酬待绑卡后另行发放。
已通过审批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本科勤工助学劳酬、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研究生助管劳酬和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兼职辅导员劳酬由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将相应报销单据报送学院财务室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学生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发放明细。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