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32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博士生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台湾学生:本科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4名;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1.本科生:申报名额按照奖励名额与各学院学生数的比例下达至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6。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各学院可申报本科老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各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走完相应奖项评选程序,并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请学院提前告知,该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递补。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研究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材料,评选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需统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2年10月14日17:30前报送至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思明校区嘉庚3号楼509室)。同时,请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osao@xmu.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八、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黄老师,0592-2180167,osao@xmu.edu.cn。
附件:
1 (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 (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 (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 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 各类申请表
6 厦门大学2022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7 2022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