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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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三)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xmu/mu_xmuxg/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915日截止)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本科生、研究生的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指标数详见附件23,各单位在评选指标内进行评选,不得随意调整。

(二)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院领导、各系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负责本单位的评优工作。各学院应加强本单位评优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注重听取学生的意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优工作并报送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三)评选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学生体测成绩要求。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学生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网站http://219.229.80.207/或tice.xmu.edu.cn查询本人体测成绩。2021-2022学年体测成绩查询版块为“查询评优数据”,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值班时间联系体测中心。思明校区:明培体育馆115,电话2180851,周一至周五,8:20—11:00,14:30-17:00;翔安校区:综合楼A113,电话2189505,周二、四,上午8:20-9:50。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审核工作后,最迟于926日(周一)提交材料。考虑到毕业班学生求职等客观需求,建议有条件的学院尽早评选。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评审情况分批次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文表彰。

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xscglk@xmu.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xx学院荣誉称号名单,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XX学院2022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情况备案表》(签字盖章后提交扫描件,见附件4);

2.《厦门大学XX学院2022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名单、需与系统审核结果一致,见附件4);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180211


附件: 附件材料包.zip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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