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长期设立“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和“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2021年继续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现就有关申请资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新申报学生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在校2020级本科生;
2.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上一学期无不及格成绩,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有突发事故, 或家中无劳力,经济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以“先救急、后救穷”为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厦门考籍学生。
(二)往年受助学生
1.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因正当理由休学者,休学期间暂停享受,复学后视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享受助学金;
2.上一年度学科成绩1科及以上不及格者,暂停享受助学金;待学业成绩达优良后,可恢复享受,但不补发暂停期间的助学金;
3.已毕业学生不再享受资助,但需与资助方保持联络。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标准
1.新申报学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
2.往年受助学生延续资助标准仍为5000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
1.新申报名额
我校可申报洪氏助学金3名,陈氏助学金4名(其中定向资助医学院学生1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外文学院、药学院、艺术学院,各1个名额;
陈剑渊王耐助学金:医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1个名额。
2.往年受助学生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厦门大学洪氏陈氏助学金受助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涉及以下学院:
往年受助在校生:公共事务学院、材料学院、药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外文学院、经济学院、航空航天学院、人文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
往年受助毕业生:艺术学院、信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三、材料提交要求
新申报学生、往年受助在校生、往年受助毕业生均需提交相关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见下表。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思明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颂恩楼5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zz@xmu.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日。
类别 |
材料清单 |
份数 |
要求 |
新申报学生 |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
1份 |
纸质版,本人签名,学院签章 |
2.《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大学生助学金申报表》 |
一式两份 |
纸质版,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对折,本人签名,学院签字 |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 |
1份 |
纸质版,教务处或学院盖章 |
4.《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
1份 |
电子版excel |
往年受助学生 |
在校生 |
1.《厦门大学洪氏陈氏助学金受助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 |
1份 |
电子版excel |
2.上一学年成绩单 |
1份 |
纸质版,教务处或学院盖章 |
已毕业 |
1.《厦门大学洪氏陈氏助学金受助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 |
1份 |
电子版excel |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各1份 |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
四、其他说明
(一)“洪氏”、“陈氏”助学金项目依据受资助学生所在专业的学制年限资助至毕业;
(二)受资助学生在家庭经济好转或有获足够多其它项目资助,应主动提出免去本专项基金资助,将机会让给其他经济困难的学生。
联系人:蒋老师 2180211
附件: 材料包.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