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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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人;二等1000/人;三等500/人。

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人;二等3000/人。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3000/人;二等2000/人;三等1000/人。

名额不定。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优先资助;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必修课程不及格者(补考及格者可申请);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5)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四)简介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

四、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年。

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02019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提交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五、89财金校友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该励学金用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参照学生在校期间申领的所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金金额确定。

名额不定,每年资助人民币30万元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期间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经济学院金融系、财政系的毕业班学生(经济学院其他系学生视情况候补)。

3.勤奋上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5.心怀感恩,传承善举,承诺在将来力所能及之时回捐此励学金。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2.提交《厦门大学89财金校友励学金受助承诺书》(附件3);

3.受助名单确定后,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4.受助学生请主动加QQ群:134324661

(四)简介

厦门大学原财金系89级(93届)本科部分校友为支持母校教育事业发展,扶助学弟学妹顺利完成学业,特在厦门大学捐资设立“厦门大学89财金校友励学金”项目。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各单位组织学生登录http://xmuxg.xmu.edu.cn,在“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初审后,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于3月19前提交学校审核。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颂恩楼505

经办人:蒋老师,2180211


附件: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各单位资助分配方案

2.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

3.厦门大学89财金校友励学金受助承诺书

4.实施办法相关文件

 附件材料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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