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落实“1+X”监督机制和《厦门大学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细则》要求,12月30日上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颂恩楼1602会议室组织召开2024年“1+X”监督机制专项工作推进会暨纪巡审财“四类监督”工作联席会。纪检监察机构、巡视办、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招投标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秘书参加会议。校纪委副书记黄宝秋、刘宁出席会议,纪检监察机构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房太伟主持会议。
会上,资产处、基建处、招投标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就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防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常见问题等做了详细报告。巡视办、审计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报告了本部门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及发现的问题,并结合上级对“四类监督”贯通协同最新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黄宝秋结合形势任务、高校特点及学校实际,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监督贯通协同强调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在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拧紧责任链条,“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相关工作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要立足职能职责,筑牢廉政风险防线。进一步抓好廉政风险点再梳理、风险等级评估再审定,真正做到查准、查全、查深,通过推进建章立制、加强内控建设,完善预警处置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单位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四类监督”贯通协同。统筹协调、持续落实《厦门大学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细则》要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监督职能和工作优势,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推动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共同提升监督质效。
黄宝秋最后希望各部门在新的一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强担当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见到实效、各项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以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群策群力推进高质量监督,为学校建设中国高等教育东南中心、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