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厦门大学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细则》要求,5月17日下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颂恩楼1606会议室组织召开“四类监督”贯通协同年度联席会商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全海出席会议,纪检监察机构、巡视办、审计处、财务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校纪委副书记黄宝秋主持会议。
会上,纪检监察机构、巡视办、审计处、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情况,分别汇报了本部门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结合上级对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最新部署及文件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海指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四类监督”相互贯通、有效衔接既是完善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迫切需要。他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学校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通协同重要意义。以系统思维和改革精神精准、有力、高效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真正把监督效果转化为健全监督体系、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水平的实际成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纪巡审财”成果运用。聚焦廉洁风险重点部位和领域,加强部门联动特别是问题线索发现与移送工作,做实各类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形成推动各类监督整改举措落地落实的强大合力。三要推动协同高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注重成果共享、能力共建,积极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打通贯通协同“最后一公里”。全海强调,各部门要持续优化“四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和工作机制,打好“组合拳”,强化叠加效应、实现聚变反应,推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的提升,构建同向发力、相互促进的闭环工作机制,为服务保障学校加快打造中国高等教育东南中心、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黄宝秋希望各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纪监巡、审计处、财务处三个党支部联合立项的党建引领优势,用好贯通协同机制和综合施治功能,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判解决问题,联学共建、凝聚智慧、提升质效、引领治理,不断构建起学校大监督工作格局,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