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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机构与学校党委会商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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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运用学校出台的纪检监察机构与校党委会商制度,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校一策”工作要求和喻红秋副书记今年9月来校调研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及时召开会商会,集中研判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推动解决制约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预期成效。

一、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健全管党治校长效机制。今年8月,在福建省纪委监委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协助下,学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与学校党委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并成立了由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会商机制落实工作小组。该项会商机制作为一种政治会商、责任会商、问题会商,有别于一般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等形式,旨在通过共商共议、共督共促、共抓共管,推动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通过政治“会诊”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促进工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治理效能。会商作为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政治上“知”、从政治上“督”、从政治上“促”,推动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结合融合,找准会商主题精准发力。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要统筹运用即时会商与集中会商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纪检监察机构与校党委的集中会商,也可以根据需要因时因势开展即时会商。12月22日,学校召开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一次会商会。会前,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共同研究确定两个主题,一个是学校“一校一策”工作中关于推进解决学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即“加强有组织科研,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附属翔安医院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另一个是11月中旬福建省纪委监委到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专项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三进”)工作情况,这两项任务都是我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解决中管高校存在的“六个不足”突出问题的重要任务,本质上还是持续推进巡视长期整改。会议由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主持,纪委副书记、科技处处长、附属翔安医院党委书记分别作相关情况汇报,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会同分管校领导就推进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思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主责单位扛起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机制。

三、做好成果转化,以高质量会商提质增效。本次会商,既总结经验、成效,又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思路,会商的几项工作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在“有组织科研”方面,还要将落实核心整改任务与实施“创新赋能”行动紧密结合,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布局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平台、大科学装置,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健全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能力,更好推动学校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涉医保等方面问题治理”方面,要将医保领域整改整治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紧密结合,推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为医院实现更高发展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在推进“三进”工作方面,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聚焦福建省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进一步完善思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机制,深入实施“博学至善”行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标准化建设,构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高地。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会商机制,秉承“全周期管理”理念,逐步构建起发现问题、研提举措、推进整改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切实提升会商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中国高等教育东南中心、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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