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与地点: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8×5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接力(4男4女)。共8个项目。
三、参加办法
1、 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男女比例不限)。若接力比赛的参赛运动员不在报名的10人名单内,则该运动员无法获得奖状。
2、 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3、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未带证件者不予参加比赛。
4、 报名: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附件1),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以PDF的格式与电子版报名表一起发至email:469472085@qq.com。注: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再上交,上交完不得更改。
5、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5月31日下午17:00点。
5、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
四、竞赛办法
1、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 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 团体:取前8名
2、 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 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4、 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5、 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6、 在比赛过程中,凡无故弃权者应扣其所代表的单位总分(每人每弃权一个项目扣2分)。
7、 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并正常完成比赛的本科生运动员提出申请可以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在本次比赛之前已取得游泳必修学分的,并在此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可提出申请直接获得一个游泳特色学分(比赛前三名的游泳特色成绩按90分记取、四至八名的成绩按80分记取)。运动员须将申请表(附件2)于6月29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469472085@qq.com,过期不于受理。备注:不能有冒名顶替行为,否则以教学作弊处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比赛举行闭幕式,每个参赛单位自带院旗并至少派5人参加。
八、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定于6月15日周三晚19:00在校本部演武田径场主席台-2层会议室进行。
九、比赛的竞赛分组表将于6月15日之前挂在体育部网站,请各单位注意查看。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备注:有关比赛事项可加赛事微信群(5月23日前有效)
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厦门大学第30届游泳运动会报名表(翔安校区)
报名单位: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本单位报名参加游泳比赛的项目 |
50米自由泳 | 100米自由泳 | 50米蛙泳 | 100米蛙泳 | 50米仰泳 | 100米仰泳 | 50米蝶泳 | 8X50米自由泳男女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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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注:请在要报名项目的框内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游泳学分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申请学分类别(在相应栏目打√) |
| | | 游泳特色学分 | 游泳必修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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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限个人单项) | 决赛名次 (只填一项最好成绩) | 校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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