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寒假将至,接学校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学生于12月31日前通过“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应用(/xmu/smu_xmuxg/app/179)完成离校、留校相关信息登记,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生均需通过系统登记。
离校:指在1月19日(与断电时间保持一致)前离校且2月9日之后返校的学生,需填写“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此类学生不需要集中安排住宿。
半程留校:指在1月19日-2月9日仅有部分时间在校的学生,需填写“留校开始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和“返校时间”,其中留校时间为多次且不连续的学生的“留校开始时间”填写第一阶段留校的时间、“留校截止时间”填写最后阶段的留校截止时间并在备注中说明;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全程留校:指寒假期间均在校的学生;此类学生需集中安排住宿。
1月19日-2月9日期间,对没有在“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应用(/xmu/smu_xmuxg/app/179)中登记集中安排住宿的宿舍,实行统一断电。原则上本科生安排集中住宿,每间至少安排两人住宿;硕士生视情况安排集中宿舍,同一楼层至少安排两人住宿;博士研究生和国际学生可不安排集中住宿。
注重交通安全、外出安全教育,返乡、外出和返校时,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注重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诈反诈(特别是机票改签、退订等)、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防范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参加非法宗教、传销等活动,遵守互联网各项法律法规,文明上网;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和床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遵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流程,对无故未按要求返校者,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月16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对在报到当日未到校且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等“无故未返校”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根据《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规定,申请表彰奖励的条件之一为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因此,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规定,不再推荐其参加评奖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