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老师:
志愿服务是青年学生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在促进青年政治成长、社会担当、专业成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评选活动。现将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礼遇标准
1. 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个人”50名,其中,“金木棉奖章个人标兵”10名。奖章个人礼遇标准为1500元,奖章个人标兵礼遇标准为3000元。
2. 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集体”4个,礼遇标准为5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金木棉奖章个人(标兵)”
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在校注册学生志愿者,参评年度分管志愿服务工作的团干部及辅导员,指导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专任教师。
1. 在校注册学生志愿者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学兼优,参评年度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
(4)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富有创新能力,在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关爱少年儿童、为老服务、阳光助残、卫生健康、应急救援与抗击疫情、社区治理与邻里守望、校园公益、文化传播、法律服务与普法类、大型活动、海外服务等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年度的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10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大型活动类)的总时长不少于60小时。参与大型活动类志愿服务未超过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20小时的,按20小时计算。
2. 分管志愿服务工作的团干部及辅导员、指导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专任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取得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志愿服务活动的新模式;
(4)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推动工作创新,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引领志愿服务新风尚;
(5)所指导的志愿服务团队荣获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奖项或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志愿服务团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金木棉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团队及公益类学生社团。
1. 组织成立时间须达1年及以上,组织管理规范,具备健全、规范、严谨的组织管理机制,严格活动报批程序,做好志愿者服务情况登记,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
2. 规范使用“志愿汇”系统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信息发布、活动管理、服务记录、评价评估;
3. 有具体指导老师,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整体参与度高,参评周期内累计注册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院级志愿服务组织为单位申报的,注册志愿者人数须占本单位团员人数的 95%以上,有志愿服务活动记录的本科生志愿者人数达到学院本科生注册志愿者人数的 80%以上;
4. 有至少1个长期稳定的街道(社区)、场馆、中小学作为志愿服务基地,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和育人为目的,积极走向社会、走进基层,扎实有效、常态化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
5. 发挥学校及本院特色或专业优势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成效突出,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取得一定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以院级志愿服务组织为单位申报的,本单位须至少有3项开展持续3个月及以上的,且当年度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达6次及以上的志愿服务项目;
6. 积极承接学校重大活动的志愿者招募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的;或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积极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冲锋在前作表率的;或本单位有志愿服务团队入选志愿服务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团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申报个人填写《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个人”申请表》(学生为附件1或附件2),申报集体填写《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集体”申请表》(附件3),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22日12:00前发送至本科生团总支青协邮箱13163908612@163.com;
附件:
1. 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个人”申请表(学生)
2. 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个人”申请表(教职工)
3. 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金木棉奖章集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