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具体情况如下:
本科生:
①秋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②立方助学金(3000元)
③周詠棠助贷学基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
④安踏和敏助学金(一等6000元,二等4000元)
⑤胡燕助学金(5000元)
⑥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5000元)
⑦思源助学金(2500元)
研究生:
①周詠棠助贷学基金(一等5000元)
②安踏和敏助学金(一等6000元,二等4000元)
③胡燕助学金(5000元)
不分配名额项目,资助情况由学校或资助方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①潮汕校友会助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
②大连校友会助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3000元)
③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
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3、以上各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评审流程
有意向申请学生请于【11月24日24点前】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并于【11月24日24点前】将“附件3汇总表”发至学工邮箱ssaxg@xm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本/研xx级xx专业+姓名+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助学金资助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注: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185203
社会与人类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