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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实施细则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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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我院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做好我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修订)》((2023)厦大研17号),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对于申请硕博连读复试资格学生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 坚持择优选拔原则。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申请考核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录取时,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 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需至少有1篇整理成可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签字证明)或已参与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等成果。

5. 外语水平要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GRE总分310分(含)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

四、报名

1.报名步骤

1)申请人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一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根据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申请人自负。申请人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125-20241230日。

3.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申请人须同时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02516日前向院系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原则上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

3)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4)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5)以第一作者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和证明,同时须提供电子版(以PDF格式,每篇学术论文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6)硕士期间进展报告(不少于2000字);

7)攻读博士工作计划(不少于2000字);

8)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博士报名登记表、以第一作者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硕士期间进展报告、攻读博士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到xmusphzs@xmu.edu.cn(需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形式例:考生姓名+博士报名登记表):

、选拔程序

1. 申请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2.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应注重和加强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全面考察申请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尤其要重视硕士研究生科研情况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1)学术能力考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外语能力占20%专业知识30%综合素质占50%

2)思想品德审核:通过学术能力考核的研究生由学院基层党委进行思想品德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

3. 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招生考试办公室及学生处复审并确定硕博连读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4. 研究生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研究生名单。

、选拔时间安排

2024125-20241230网上报名,并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2025128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组织考核;

20252研究生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 2 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 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6. 已经取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本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参照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修订)》((2023)厦大研17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92-2880610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公共卫生学院曾宪梓楼313

邮编:361102

网址:sph.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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