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20周年:推动全球海洋争端和平解决
发布时间: 2016-10-21 | 阅读数:本报记者 周超
据国际海洋法法庭网站报道,国际海洋法法庭近日在德国汉堡举行了成立20周年庆祝仪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德国总统约阿希姆·高克、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戈利岑分别致辞。他们高度评价了20年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推动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海洋法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做出的贡献,呼吁在《公约》框架下推动全球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
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于1996年,由21名法官组成,是依据《公约》成立的独立司法机构,总部设在德国汉堡,主要负责审理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问题的争端。法庭设有简易程序分庭、渔业争端分庭和海洋环境争端分庭,还可应当事方要求成立处理特别争端的分庭。
法庭工作受到高度评价
潘基文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公约》的重要性以及做出的贡献。他说,《公约》被誉为“全球海洋宪法”,它为全球海洋活动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第14项目标中指出,各国应通过贯彻《公约》,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全球海洋资源。因而,为了以可持续方式维护海洋提供人类社会发展所需的能力,国际社会应努力确保《公约》的有效践行。
对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解决全球海洋争端中的重要性,潘基文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不仅在解决国家间海洋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参与了诸如国际海底管理局矿区承包方合同争议的解决等事务。近年来,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重要性正逐渐加强。例如,法庭最近做出了由国际渔业分区域委员会提交的第21号案件的咨询意见,这表明法庭工作范围和作用在日渐扩大。潘基文最后希望以此次纪念法庭成立20周年为契机,鼓励更多的国家在《公约》框架下解决海洋争端。
德国总统高克在致辞中表示,海洋占据地球表面的大部分面积,国际海洋法法庭主要致力于解决全球海洋争端,从而造就了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重要地位。20年来,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其专业性与权威性,赢得了国际社会的信赖。
法庭业务范围不断拓展
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戈利岑全面回顾了20年来法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他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较好地完成了《公约》赋予的职责,成为国际海洋争端和平解决的重要平台,为适用或解释《公约》,以及推动国际海洋法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国际海洋法收到的海洋争端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业务范围不断拓展。一方面,法庭继续为无法通过当事国协商解决的海洋争端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法庭也拓展了其他法律服务业务。例如,法庭通过设立渔业争端分庭,对航运和渔业活动中发生的争端事件,特别是为涉及沿海国之间渔民和渔船被扣等事件提供法律救济服务,确保了被扣船员和船只得到迅速释放。同时,法庭也通过设立海底争端分庭,为国际海底管理局工作中产生的众多议题提供咨询意见。
戈利岑表示,在总结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际海洋法法庭已做好准备迎接未来挑战,将继续致力于适用或解释《公约》,努力为《公约》缔约国和国际社会解决海洋争端服务。
●专家点评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
各国应携手推动国际法治进步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继1994年《公约》生效后成立的独立国际司法机构,20年来在国际海洋相关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海牙国际法院在审理海洋争端案件中存在的专业性不强、人力不足等问题。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存在的大量国际海洋争端案件,国际海洋法法庭受理的只是沧海一粟。值此20周年之际,我们应反思,为何现今众多海洋争端没有诉诸于国际司法程序解决?
国际社会必须正视当前国际海洋法法庭乃至国际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欧洲中心主义依然猖獗,国际法体制对于主权平等还不够尊重。国际法与国内法不一样,没有宪法所规制的“天花板”。因此,国际司法的进步,从根本上来说要靠主权平等。比如对于海洋争端涉及到的强制仲裁,《公约》赋予了主权国家以选择权利,可以就管辖权以声明方式排除管辖,但有时《公约》的条款却遭到了扭曲解释。鉴于此,当前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团结起来,携手共进,通过合作加强国际法研究,消弭殖民主义思想,建立平等、公平、公正的国际法治。
文章来源: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1019/63275.shtml